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充电设施20万个,基本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方案》中提出,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6,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
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5公里。
以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公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
以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6,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公共公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6公里。
《方案》指出,在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方面,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首先,新建居住社区固定车位充电设施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其次,住建部门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社区改造范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既有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统筹推进。对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集中配建,其他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等方式,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此外,在“全力搭建城际快速充电设施网络”方面。《方案》中提出,交通部门以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客运枢纽站为重点,制定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和布局设置技术要求等,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供给能力,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快速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其中,具体内容还包括以下几点:
(1)优先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出省通道、成都环线及放射线等已营运高速公路路段布局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底覆盖率达到100%。
(2)将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专用停车位纳入服务区专项规划,与服务区一并设计,同步建设投运。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余停车位预留安装条件。
(3)加快补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枢纽、旅游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短板,2024年底主要经济干线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50%,重要交通枢纽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80%。
《方案》强调,构建良性循环市场。加速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创新运营模式,探索与商业地产、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等相互合作的发展方式,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服务;探索除充电服务外的增值服务,实现充电综合业务盈利。